基于FGI指数定投定卖策略的历史回测零撸BTC、ETH等比优化方案(2)
作者:@amala (南师/Neil) 2022-5-24
本文旨在对FGI指数定投定卖交易策略进行学术探讨,仅做研究使用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。
一、策略介绍
**上篇介绍了按FGI指数定投定卖净赚资产的“零撸”策略。**策略按“买卖对称”原则,当FGI 在25及以下时买入、63及以上时卖出等值(U)的资产实现了净赚资产的目的。
**本文继续探讨这一策略的进一步优化。**优化思路是按越低越多买、越高越多卖的原则,依据当天FGI值偏离买卖信号(25、63)的强度分档,以等差或等比方式分档买入、卖出等值(U)资产。
本篇将讨论等比策略。
策略具体操作:买入区间(1-25)划分为3档,比如,20< FGI <=25为第1档,10< FGI <=20为第2档,FGI <=10以下为第3档。按等比策略,第1档内每天买入100U,第2档内每天买入200U,第3档内每天买入400U。按买卖对称原则,同样划分3档卖出区间,并分别按100、200、400执行卖出。
二、买入卖出区间划分
按所在档天数占比不同划分买入卖出区间。对应1、2、3档天数,分别按照4:2:1、1:1:1、1:2:4的天数比例,由第1档占多数过渡至第3档占多数,回测对比收益与投入情况。
4:2:1划分
买入区间划分。回测期内买入总天数为377天,按天数4:2:1比例分为3档,则天数分别是215.4、107.7、53.9天。测算最接近的FGI区间值是12、19、25,即19< FGI <=25为第1档,12< FGI <=19为第2档,FGI <=12以下为第3档,天数为207、122、48天。
**卖出区间划分:**依据天数对称原则,卖出各档天数应与买入操作的各档天数相同或基本相同,据此确定相应的卖出区间。经统计,接近匹配的卖出FGI值是63、77、92,即 63 <= FGI < 77为第1档,77 <= FGI < 92为第2档,92 <= FGI为第3档, 天数为215、117、48天。
1:1:1划分
买入区间划分。回测期内买入总天数为377天,按天数1:1:1比例分为3档,则天数分别是125.7、125.7、125.7天。测算最接近的FGI区间值是17、21、25,即21< FGI <=25为第1档,17< FGI <=21为第2档,FGI <=17以下为第3档,天数为129、125、123天。
**卖出区间划分:**依据天数对称原则,卖出各档天数应与买入操作的各档天数相同或基本相同,据此确定相应的卖出区间。经统计,接近匹配的卖出FGI值是63、73、80,即 63 <= FGI < 73为第1档,73 <= FGI < 80为第2档,80 <= FGI为第3档, 天数为119、141、120天。
1:2:4划分
买入区间划分。回测期内买入总天数为377天,按天数1:1:1比例分为3档,则天数分别是53.9、107.7、215.4天。测算最接近的FGI区间值是20、23、25,即23< FGI <=25为第1档,20< FGI <=23为第2档,FGI <=20以下为第3档,天数为66、106、205天。
**卖出区间划分:**依据天数对称原则,卖出各档天数应与买入操作的各档天数相同或基本相同,据此确定相应的卖出区间。经统计,接近匹配的卖出FGI值是63、70、75,即 63 <= FGI < 70为第1档,70 <= FGI < 75为第2档,75 <= FGI为第3档, 天数为64、106、210天。

四、回测结果
回测之后,汇总买入、卖出两个方向的各项数据,得出期末净余量、净余价值、实际投入、过程中最大投入、最多赚U和收益率情况,结果如下表所示:

**这里更正上篇最后一行的数据错误。**最后一行应为期末净余价值/过程最大投入U,计算时错误使用了“卖出—期末价值/过程最大投入U”,原计算结果5.12、11.95应更正为5.41、13.21。特此更正。
五、结论
形成结论如下:
- **优化方案可以提高收益率,但提升幅度不明显。**收益率以期末净余价值/过程最大投入U来计算,BTC的收益率由原方案41提升至5.53,提高约2.2%,ETH由13.21提高至14.4,提高约9%。
- **基础投资额度相同情况下,优化方案需要更多的投入本金;**或者投入本金不变的情况下,新方案基础投资额度要削减,削减幅度约为54%(16508/35700)。原方案基础额度100U,过程最大投入16508U;优化方案要保持最大投入为16508U,则基础额度为46U,2倍为92U、4倍为184U。
- 如采用更多分档的等比策略,比如5档甚至更多,因可以在更低的FGI区间值买入更多筹码,策略有可能取得更佳的效果。但代价是策略执行难度加大,同时有可能降低资金的利用率。本着简化策略、便于执行的原则,将不做继续研讨。
【特别声明】本文为Amala(南师/Neil)原创

评论(0)